正因为各国实施手机实名制的动机不同,所以各国采取的实名方式与重视程度也不尽相同。总的说来,国外实施手机实名制主要采用以下一些方式。
1、针对信息发送方管制
垃圾信息除了诈骗等犯罪行为外,很大一部分是广告信息。国外的一些国家针对这种情况,通过手机实名登记来保障对信息发送方的管制。2002年8月,韩国信息通信部针对手机广告短信泛滥,出台了一项严厉措施:广告商在发布手机短信广告时,必须注明“广告”字样和发送者的单位、电话及手机号码,如果手机用户不愿意接收该信息,所产生的电话费将由广告发送者承担。同时,对于滥发垃圾短信者个人可处以最高8 500美元的罚款,并且规定,商家在每天晚9时至第二天上午8时之间不得发送短信广告。
2、运营商自发实施手机实名
运营商自发实施手机实名制的情况出现在移动通信发达的日本。日本移动数据业务发展全球领先,SMS,MMS以及移动e-mail等业务已经成为用户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正因为如此,日本的预付费手机犯罪现象具有出现早、情况复杂等特点。日本运营商早在2000年就已经注意到预付费手机犯罪的问题,采取了行业联合管制的方法进行预防。2000年5月12日,日本5家移动运营商NTT DoCoMo,J-Phone(即现在的Vodafone K.K.),IDO,DDI Cellular,Tu-Ka Cellular(IDO,DDI Cellular和Tu-Ka Cellular现已并入KDDI集团)联合宣布,针对日益严重的预付费手机犯罪问题,共同协商采取防范协议。根据协议,新入网的预付费手机用户需要向运营商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用户依据协议获得的预付费手机,在移动运营商将手机送到申请书所记载的住所、姓名的用户时取得确认后方能获得。针对已经入网的用户,呼吁其提供住所、姓名等个人信息。协议并没有规定具体的实施时间,只是要求各公司在完成准备工作后尽早开始实施。此外,协议规定预付费手机同普通手机一样,用户应根据法律配合警察等司法机关,提供必要信息。NTT DoCoMo于2004年12月开始要求预付费用户提交真实姓名以及公司名称进行身份认定,但并没有根除预付费手机犯罪的问题。为了阻止欺诈性犯罪得以继续蔓延,NTT DoCoMo结合该公司预付费用户数量较少的特点,决定在2005年4月起正式停止移动电话预付费服务。由于预付费用户众多,Vodafone K.K. 不能采取NTT DoCoMo中止服务的举动,采取冻结账户的方法来防治犯罪。2005年1月25日,由于受到欺诈性账单以及其它犯罪行为的影响,Vodafone宣布单方面中止部分预付费移动电话用户的服务,仅2005年1月就冻结了200多个预付费帐号。同时,Vodafone K.K.还要求新注册用户提交姓名与住址。
3、非强制性实施手机实名
非强制性实施手机实名的国家比较多,但是手机实名主要针对的用户都是后付费用户,占用户结构大部分的预付费用户实施手机实名难度较大。根据规定,中国的移动用户在入网时理应提供个人信息,但运营商为了方便用户入网,促进移动市场发展,大多省略了用户个人信息提供的步骤,手机实名的情况不容乐观。
马来西亚在2005年8月逮捕了两名利用手机短信制造炸弹袭击谣言的犯罪分子后,遂宣布将强制执行手机实名制。尽管马来西亚已经颁布了手机实名制的规定,但不是强制性的,所以其1 800万预付费用户中1 400万用户没有任何用户信息。
4、强制实施手机实名
目前,很多国家的管制机构已经意识到垃圾信息对移动市场发展的潜在危害,并且决心不能让移动信息市场重蹈固定互联网的覆辙。从2001年开始,韩国、澳大利亚、泰国等国家纷纷推出手机实名制,加强移动通信市场的管理。
韩国早在2001年起,就采取一户一网、机号一体的手机号码入网登记制。韩国人买手机时必须出示身份证,然后由售货员将顾客的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输入电信运营商的中心数据库,这种从源头上管理手机的办法十分有效。
澳大利亚的手机付费制度与我国一样,两种制度并存。对于后付费用户,已经实施实名制,对于预付费用户,从2004年起,等同实名制一样管理。管理工作由澳大利亚电信公司Telstra负责。Telstra有一个手机用户数据库,该数据库与国家信息安全库相连。澳大利亚共有四大移动运营商,其他运营商的同类信息根据政府要求也由Telstra统一管理。
泰国也是强制实施手机实名制的典型国家。从2005年5月1日起,泰国政府推出一项针对手机预付卡的管理措施,要求购买预付费SIM卡的用户提供身份证或护照,这一措施是泰国政府为保护国家安全所做的努力之一。管理措施要求,现有的2 150万预付费用户和在泰国的外国移动电话用户必须在6个月内(从2005年5月1日到2005年11月1日)将其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提交给各自的电话运营商,并要求移动运营商的客服中心与每一个用户进行联系。政府警告说如果用户没有在SIM卡登记的最后期限内进行登记将对其终止服务。

